老板用我的名义注册公司我会有怎么样的风险?

老板用我的名义注册公司我会有怎么样的风险?
注册前我老板就对我说:以后也就签字,有事他担.(我老板是住在广州,现在在中山买了个小酒店,因为他不常在这边,所以用我的名义注册,有时候一些小事他跑来跑去闲麻烦).
现在在注册阶段,我只给了他我的身份证,但我没有签字,我也没有刻过个人章,而我在办理材料上看有我的个人章印,名字也有别人已写上我的名字了.
如果我不在这公司做了,直接走人行不行?还是要先注销该公司(我的名字,我为法人的公司)
办事员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刻了我的私人名字章,她说公安局没有存档,这样跟我的关系大不大?

你作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对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该公司的一切责任,如果公司出现债务,你首当其冲,负责还债,如果公司有违法行为,管理部门找的也是你。
拓展资料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1]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公司法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1、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4、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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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22
如果你只有法人代表的名,没有法人代表的意,那就特麻烦了,好的没你份,臭事烦事一大堆;

你也学精明点,注册后公司的财章和私章都自己拿着,出什么事,心里也踏实,呵呵!!

补充问题:如果已经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变更或注销就算人不在公司了,出了问题也行政部门也是直接找法定代表人的;
办事员其实在放屁,私章在在公安局是不需要备案没错,只有公章和财章要备案,不过如果你公司出事,就算章不备案存档也要承担责任!

建议变更法人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chinah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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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7-11-16
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自然要负主要责任。小心为上,你的章要自己保管好,别人拿去为非作歹到最后还是你负责任,我看你老板用心不良啊,至少有些事情要和你说明白些,比如刻好章了,办了什么手续了,现在有个身份证有个章=你本人全全办理的。当然如果你自己管理好的话也出不了什么事情。
第3个回答  2007-11-15
既然老板拿了你的身份证那么没有你的签字也没有关系,一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是你,你就要承担该公司的一切责任,如果公司出现债务,你首当其冲,负责还债,如果公司有违法行为,管理部门找的也是你,法人代表对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呀。好好考虑吧
第4个回答  2007-11-16
根本不用签字,有你的身份证就够了,如果单位负责人(法人)是你的名字,那你就要承担责任.到时候你老板走人,就留你下来解决问题咯!(可以注销的,需要哪些材料工商局告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