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过期6年了,怎么补办?是不是要很久?

我要在10天之内交上护照,但是听说过期了要很久才能补办上,最快2个月,我的护照过期6年半了,本来以为重新办理就可以,但是有个人告诉我不能重新办理,必须用原来的。

还有就是看到别人有说旧版新版的,不是很明白,希望好人给我解答一下,现在急疯了~~~

1、只要护照没丢,办理的程序都是一样的。 需要先挂失,然后到县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办。

2、办理护照的时候,带着旧护照,照片就可以了,如果身份证及户口跟原来申请护照时不同有所改变,要把新的证件也带上。现在没有新旧版,现在补办就是新版。不会很久,五天就可以。

3、护照每本200元丢失补发护照每本400元护照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次20元

4、注:过期的护照,是不能再用的,是失效的。你办理的时候,不要办延期,而是办新的护照.是有新旧护照之分,因为原来护照为5年有效,从今年开始,新发的均为10年有效了。但是如果旧护照还在有效期内,是完全可以使用的。

5、补发护照需要先挂失,然后到县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办。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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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0

只要你的护照没有丢失,无论时间长短,办理的程序都是一样的,一般自申请材料递交十五个工作日内可办理完毕。

你去办理的时候,带着旧护照,照片就可以了,如果你的身份证及户口跟原来申请护照时不同有所改变,你要把新的证件也带上。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签发。

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颁布以前,分为因公普通护照与因私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因公普通护照并非由公安部签发,而是由各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接受申请和签发。封皮为深棕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封皮为暗红色。

中国开始颁布施行《护照法》后,因公普通护照更名为公务普通护照,划归公务护照的范围内,并由原来的浅紫色封面变为深棕色;而因私普通护照则更名为普通护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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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08

只要你的护照没丢,不管过期6年,还是过期两个月,办理的程序都是一样的。

你去办理的时候,带着旧护照,照片就可以了,如果你的身份证及户口跟原来申请护照时不同有所改变,你要把新的证件也带上。

现在没有新旧版,你去办的话,就是新版。

办理流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扩展资料

中国使用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10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次,每次5年。

北京从2000年7月18日起开始签发新版护照。为此,在2000年7月18日前领取的旧版护照不再延期、加页,当其有效期届满时一律换发新版护照。换发护照工本费200元,加注20元。

办理护照的基本要求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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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2-03

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十五日内签发护照。

办理流程:

1. 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

2. 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

3. 身份证明(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 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5. 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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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11-26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扩展资料

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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