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10
你们老师讲的实际上是调号变换中变音记号递增的规律,即升号调号由一个升号逐渐变成七个升号,每个升号添加的位置顺序,降号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一规律应用于五线谱调号标识中升降号记录的顺序位置。
当一个升号时,表示是G调的调号,其音阶变音位置在F音(C调4),两个升号时,表示D调的调号,第二个升号位于第一个升号本音F的纯五度音上——C音(C调1);三个升号时,表示为A调调号,其第三个升号在第二个升号本音C的纯五度音上——G音(C调5)……其余类推。升号每增加一个,都是与前一个本音,成纯五度关系。
降号每增加一个,与前一个本音成纯四度关系。
问题中“4-1-5-2-6-3-7”,“7-3-6-2-5-1-4”这些数字是固定调名唱名法(C调)中的各音,对应音名则是4=F、1=C、5=G、2=D、6=A、3=E、7=B。
至于为什么在G调中要把F音升高半度,道理是因为大调音阶中半音位置是固定的。即第三音与第四音、第七音与主音八度音音之间是半音关系(小二度音程),G调中,G为该音阶的主音,则其下方音与它必然应为半音关系,而F音与G音之间本为全音,却与E音是半音,故需将其升高半音,使之符合大调音阶的规律。其他调式音阶中的变音道理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