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有强制扣留一半定金费用的合同,是否违反合同法

如题所述

  是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第40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综合上述规定,合同内容有强制扣留一半定金费用的合同,是违法的,即便是当事人签字认可也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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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8
合同法更遵循意思自治原则,除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及只增加或减少当事一方的义务或权利的条款外,一般都会认可合同约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07
什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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