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了20余年,现在被辞退,我将其起诉到法院,对方代理人称其不具备主题资格,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约束。请问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推翻他的说法吗?
承包人辞退了的。
卫生室是村办的,应该是集体的,谁是发包人?卫生室的人员应该是村委会聘请或聘任,然后报卫生局备案,不是哪个承包人说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