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通知书了多久会开庭

如题所述

1.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如案件属于简易程序,则需在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并给予对方15天的答辩期。答辩期结束后,即可安排开庭,整个审理过程应在3个月内完成。
2. 若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同样在5天内送达起诉状副本,并给予对方15天答辩期和30天的举证期限。举证期结束后,便可开庭审理。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若案情特别复杂,可向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如有必要,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审结。
3.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普通程序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简易程序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5.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可对此裁定提起上诉。
6. 法院在立案后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收到后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法院再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7. 法院应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口头告知。
8. 合议庭组成后,应在3天内告知当事人。
9. 法院应在开庭前3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若案件公开审理,还需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10. 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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