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立即辞职

本人在一家厂上班.签订了3年的合同 但是我上班不到一年 但是问题是这样的
上班的时候经常加班而且加班都是4小时 加上正班一共12小时 天天上
更离谱的的是 上个月加班28小时 加班工资才19元
而且不加班还说要扣工资 更离谱的是 厂里面生意不好 上个月只发60%的工资
去年9月上班期间受过工伤 左手食指前端甲床破裂和粉碎性骨折到现在的帐还没有报下来,也没通知做伤残鉴定
但是最近设备有问题 天天上夜班 每天上12小时 我实在熬不下去了
我的问题是否可以立即提出辞职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楼主的问题,可以立即提出辞职。

依据是: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楼主反映了这家工厂的很多问题,但是真正可以用来支持你立即提出辞职的,只有工资问题。

尽管楼主对这家工厂最近天天加班感到身心疲惫,但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问题不算很严重。
我把《劳动法》中,关于加班以及加班工资的规定的原文提供楼主参考吧: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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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在先的过错行为属实,就可以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劳动者在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否则,劳动者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12-02-20
试用期的员工要在离职三天前递交辞职信给人事部,但如果是正式员工的话就要提前一个月了。
这样的工厂肯定不能去啊,拖欠工资的货色就是再怎么样也是不怎么样的角色。追问

劳动合同法 上面不是这样的 不想加班扣工资 好像是强制性限制人生自由 貌似可以立即辞职

第3个回答  2021-03-11

兼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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