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公司到期不续约,如何争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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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公司到期不续约,如何争取更多利益? 修改
本人系公司高管。05年底与某公司签约,开始工作。08年底续约,为3年,11年底再次续约,但新合同期仅为一年。目前因公司业务重整需要,公司高层希望我在12年能够利用新合同一年时间找好其他工作。在12年底合同到期时很可能不再续约。因月工资(假设为4万元)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假设为1万元),问如何争取更多补偿利益: 情况1:公司在12年未到期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补偿金是否4万元*2(新劳动法前)+1万元*4.5=12.5万元。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约,而不拿补偿金 情况2:公司在12年底新合同到期情况下不再续约,请问补偿金是否4万元*0(新劳动法前)+1万元*5=5万元。另外,我是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约,而不拿补偿金 总的说来,就是三倍封顶大大减少了我的补偿金。请问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争取更多利益。 最后一个问题,以上补偿金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因你的月工资已经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所以你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基数就是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你假设的1万元)。
如果单位在今年上半年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你1*3+1*4.5*2=12万工资的赔偿金。单位在下半年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理应当支付13万工资的赔偿金,因受12个月限制所以仍然是12万赔偿金。
如果单位在今年年底合同到期不续签,那么单位应当支付你1*5=5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除非你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不续签,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合同到期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必须续延原合同至该情形消失时为止。
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劳动者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年平均3倍的,超过部分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想争取更多利益,那么只能和单位协商,看单位是否愿意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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