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体字
正体字,指在使用汉字时,字形(结构和笔画)符合规范的字体,由于现在汉字演变的历史,正体字在不同的具体场合中有不同含义。
目录
1 与异体字相对
2 台湾
2.1 与简化字、俗字相对
3 中国大陆
3.1 与非规范汉字相对
4 参见
与异体字相对
在“正体字”与“异体字”相对的时候,“正体字”指遵从某种选字规范和标准,确立了官方地位的字。而“异体字”或严格来说应称作“被淘汰的异体字”,则表示那些被淘汰的字形,它们与所选用的“正体字”一样意义,但字形不同。
在台湾和香港的标准字体研定时,就已同时订定了可接纳和不可接纳的异体字。在中国大陆,正异体字的标准则可见《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台湾
行政院教育部官方选定的一套规范汉字与标准字体,称台湾现在使用之文字为“正体字”。
正体字的标准为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罕用字体表。其标准写法和中国大陆、香港的繁体字写法都有些地方不同,如“么”,中国大陆作“麽”(简化字为“么”)、“广”,中国大陆作“广”(简化字为“广”)等字。
与简化字、俗字相对
在台湾,行政院教育部官方明令使用的一套有明确准则的繁体中文文字,制定有明确的书写规范以及选字原则,分列为《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罕用字体表》。在香港亦有类似的准则,以《常用字字形表》为标准,选字的准则和结果与台湾的相近。在这意义上,“正体字”指符合这些准则下,所选定的标准字形的汉字。而俗字、简化字等则为非正体字。
此外,一些人认为,正体字也可以指祖先传下的正统文字,此时在中文中则指具有数千年历史的繁体字。
最近有许多人(如马英九曾发表谈话)认为,自从老祖宗创设汉字以来,即保持原貌,因此不应称为“繁体字”。而“繁体字”这称谓,是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动汉字简化方案后才出现,这对中国人使用好几千年的正统汉字,即所谓的“繁体字”来说不公平,因此应称为“正体字”。
不过,不论是秦朝的李斯改各国文字为小篆,还是后人创设新字,汉字字形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用正体字之名来代替繁体字也同时被某些人视为流于偏颇的说法。
中国大陆
与非规范汉字相对
在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了《简化字总表》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并设有“语言文字法”,确定了简化字和在法律上的地位,并发布了其中所收的正体字为规范字,相对的异体字为不规范字。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408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