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还没赔钱,跟我要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是事故单,我应该给吗?

前段时间我骑电动车逆行被撞,对方白色本田。我受伤在医院住院一天,对方付的医疗费。交管局认定上方责任各一半,后经协商他口头承诺承担我的医疗费并赔偿一千元。但是后来又说等保险下来才给我钱。后来迟迟不和我联系。今天好不容易联系上了,他说要我的交通事故单,我说事故单双方都有,为什么还要我的,他没回答。说给他事故单他才给我钱。他车是全险。其间他还说要拍我的电动车照片,我没同意。对方的工作就是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我什么也不懂。请问他这么做合理吗?我应该给他我的事故单吗?一式两份的事故单为什么还要跟我要呢?
不好意思,不知道事故单和认定书是不是一样东西。对方要的是“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管局给的,上面有双方签字。我就不明白他要过去,我就没底了,而且他要这东西能做什么呢?

他这么做是不合理的。
1、你说事故单,在事故处理中没有这么文书,你发生事故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那么应该是说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文书除每个当事人各持一份,另是一份份存档,一份随卷。所以他的手里肯定有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你的没有必要给他。
2、他需要你的那么认定书,存在以下几个可能,第一他的认定书丢失,需要你的认定书,这个倒对你没有什么影响;第二他同时向多个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一份认定书不够,这个你如果提供,他被保险公司调查,你虽够不上什么责任,但是也麻烦;第三就是他要了你的认定书,不给你赔偿,你想起诉,却提供不出证据,到时候你需要麻烦一番,有的损失不大,就不想要了。

所以,你可以跟他说你有认定书为什么要向你要,如果丢失可以自己去交管局复印。至于电动车拍照是有道理了,因为他向他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时候,需要提供造成损失的依据(如果他保险公司未来勘查的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有来看过了并拍照,现在又向你索要照片,那么很明确说明他想一个事故,向多个保险公司索赔。这个时候你尽量不要给他提供照片。

至于事故赔偿,如果比较调解比较困难,那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可以问问事故所在地交管局是否有设立交通法庭,如果有的话,这样诉讼成本也很低,很快就能解决问题,如果没有的话,就会较复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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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1
由于这种事故引起的赔偿数额比较小(比如在一万元以内),尽管你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但对方却要承担你医疗费和车辆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因为你是非机动车,而对方是必须参加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损失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在交强险赔偿所不能覆盖之后才按照责任划分来分担责任的。比如医疗费1万元以外的部分有两千元,就可能每人承担其中1000元(如果是同等责任)。
不过既然当场已经调解完毕,也就没有必要反悔了。毕竟一诺千金是人的基本素质要件之一。

至于对方索要事故单,只要理由正当,给他也是可以的。也许的丢了,图省心要你的。毕竟事故不大,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不存在,建议你妥善处理。

祝你愉快。
第2个回答  2012-03-01
二楼回答的很专业。就是不知道你的医疗费是否在10000元的医疗费赔偿限额内?如果在限额内,《事故责任认定书》给对方不要紧。
第3个回答  2012-02-28
事故单和认定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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