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今年60了,在下班途中遇车祸死亡了,肇事车逃逸了,算不算工伤,跟单位怎么理赔,单位应该陪多少。

如题所述

算工伤死亡,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追问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用人单位应该陪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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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7
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你母亲六十岁了,不能作为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主体,你母亲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该属于雇佣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由雇工单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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