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已经成年,我去了广州,想堕落,做起了小姐,后来被一个男孩救了,带到公安局,那男孩说你是被逼才做的,后来我说出实话,但没有拘留我,给我送到收容所.我这样算有案底么?是不是拘留或付刑事责任的才算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