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征收土地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急!!!

有私人老板来我们村征收耕地来种树,期限为15年,每年给回补贴。但我们这里的耕地未来5到10年肯定会被政府征收,这是肯定的了。现在问题是如果我们签了土地使用权出征给私人老板15年的合同,在这15年内政府征收这些耕地的话,那政府给的补偿是给我们还是给征收了我们15年土地使用权的私人老板???还有政府征收大概每亩补偿多少钱???在线等,懂的麻烦说下,就剩这点财富值了,拜托各位大大了~

先给你说几个概念。
1、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征收的土地所有权将会改变。未经征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征收后所有权人为国家,即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承包给村集体成员使用,没有承包费用,使用年期为30年,30年后再行调整。
3、承包经营权转租: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承包土地再行转租。这里的这个死人老板就属于租赁土地,而不属于征收土地,也没这个权利。
答案:
1、你属于村集体成员,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土地所有权人,国家征收土地时,补偿款的补偿对象是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承包经营权人或者转租后的死人老板。你是集体成员,补偿你也有份。现在土地的承包期限长了(30年),征收土地后集体不再另行给被征收人调整土地了。因此,征收土地时的补偿款一般都是给个人了,也就是你。
2、私人老板作为承租人,只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权利,没有处置权。在合同期内,如果政府征收土地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属政府行为,当事人可以免责,不属于单方解除合同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可退还私人老板所支付的土地租赁费用。其他损失,如土地上投入的建筑物、树苗、其他资产等由征收人来赔偿。
3、土地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用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补偿,最高不超过30倍。另外还有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等,具体你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或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现在的村委会或队长什么的,为了自己利益,或者眼光短浅,私自以“以租代征”方式出租土地谋取暴利,导致村集体成员蒙受损失。
和这个死人老板签署合同时,应当约定如果政府征收土地时,应当如何处理租赁关系的条款。追问

谢了啊!另外你说的“以租代征”是什么意思啊?还有“现在土地的承包期限长了(30年)”是变成30年了还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延长了30年?这个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现在离到期还有多少年?

追答

“以租代征”就是以租赁的方式代替征收。农用地只有经国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才能进行房屋建设,不过审批程序复杂,一般企业就想着和村集体签订几十年租赁合同使用土地。这是违法行为。
承包期限为30年,不是在原基础上延长。应该是1998年实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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