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安置问题

王2011年12月入伍,在2012年1月在部队的复检中出现不合格,被要求换兵,现在王已回家,但是他去当兵前户口已经被注销,现在当地武装部不给帮忙重新报户口,这样可以吗?还有王回家前,当定武装部硬是要收取2000元的服装费,不给还不派人去部队接人,而且王回家前所有的派发的衣服全部要留给来替换的那个新兵,我想请问下武装部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还有王的户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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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武装部做法不合理,因你体检不合格是当地武装部在入伍体检时把关不严格造成的,他们应该对此行为负责。把你的服装转让给其他新兵是合理的,但不应该向你要钱,如果真的硬要请保存好证据,能给开票最好,不给的话也做好证明人,以方便以后你向法院提起诉讼,你的户口可以凭退后手续到当地的派出所恢复。如果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你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上一级纪检部门反映。会得到解决的。追问

退后手续?什么手续啊,去当地派出所他们说要什么证明,问部队部队说我们回来了就没他们事了,而且换兵不开证明,武装部又撒手不管

追答

换兵应该有手续,如果武装部不问事你到当地起诉法院武装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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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8
1、从法律程序上讲,在我国,军队有专门的军事法院,违法或犯罪一般不受地方行政法规和法院约束。要求换兵要求,只能无条件执行;
2、地方武装部门是地方行政机构,是为了配合部队征兵和维持地方治安而设的行政事业机构;
3、根据我国军人安置条例,只有凭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人武装部发给的登记户口的介绍信到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才能恢复户口,如果他们不给办就是完全违反政策,完全有正当理由提出赔偿要求,这是他们的法定工作职能和工作义务;
4、根据国家规定,从你因当兵户口被注销的那一刻起,国家已经从法律程序上确定了你的军人身份;
5、当地武装部门收取2000元服装费同时还要求退还派发的服装是不合法的,但是由于军队复检不合格,说明地方武装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不到位,甚至有敷衍、欺骗部队的嫌疑,而他们又掌握了新兵入伍的最初相关法定程序,在此一问题上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新兵无任何自身主观过错,基于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地方武装部门承担;
6、因事涉国防,地方武装部门由于自己工作职责的疏忽产生的所有损失,相关人员将承担必须的责任,并予以追究;
7、从道德的角度,在没有付费或取得地方武装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王”应该讲派发的衣服全部返还给当地武装部门;
8、地方武装部门的2000元收费是绝对违法且不合理的,但这是在中国,中国的国情和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很多地方是无法用对错、是否违法来衡量和解决问题的,从客观上讲,只要他们愿意,可以以各种行政理由敷衍和搪塞你,拒绝或无限延期给你们出示登记户口的介绍信,那你们就麻烦了,此一节的严重后果你们可以自己衡量轻重。基于此,我建议“民不可跟官斗”,高高兴兴地去将2000元服装费奉上,完全照武装部的意思办,甚至赔礼、道歉、送礼、请客吃饭都行,一定要这些掌握着公共权力的人高兴。
9、这么做就是将因复检问题导致的几乎所有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你们自己承担,同时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尽可能充分的支持,若能做到赔礼、道歉、送礼、请人吃饭就充分表现出对他们的尊敬和重视,那么户口的事就很简单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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