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一个小区的房子,11月底到期,当时交了押金给房东。11月初的时候我要把自己的家具搬到别的地方,物管不开放行条,说要房东同意,打电话联系不上房东,物管自己打房东留下来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说她不是房东,不承认房子是自己的,现在我的家具电器我自己有发票,住房期间跟房东签过协议,也没有拖欠物管费水电费,我要提前搬走物管能强制不让我搬家吗?我早就没在那住了,要是到12月 还要重新算我的房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