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记住一点: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当然包括你所说的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是2:00至5:00。也有的地方是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当然,各地对作息时间的规定或许有点差异,但这差异的时间,也只是在半个小时左右。
问题是,你需要结婚登记不是去民政局,而应该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下属单位)。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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