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市易碎物品的赔偿

呼伦贝尔友谊超市总店,特殊形状瓷器,周边范围没有说明易碎或瓷器,标签上写喷水壶,顾客在看的时候底座脱落地碎了,商家要求赔偿,并且为了达到店庆给营业员下的任务,营业员要求顾客赔偿全部一套(喷壶和底座超市可单卖),并且在商议时,营业员知道放在那会碎还放在那,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赔偿么?

如果这个瓷器不是与其他易碎瓷器摆放在一起,且超市也没有做出明确的提示,致使顾客在存在误解的情况下导致瓷器脱落,从而摔碎的,一般来说顾客是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只需承担部分责任的,有你距离的这种情况,充其量也只需要赔偿被摔碎部分的价值即可。全套赔偿是绝对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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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9
销售人员应该在观看产品时提醒消费者保护产品的要领,由于其疏于履行该义务,发生了产品损失的情形,商家应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消费者对于此事是没有责任的,不承担赔偿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1
赔是一定要赔的,毕竟东西是顾客弄碎的,只是不见得要赔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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