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始是行政拘留,现在转为刑事拘留而被关在看守所,派出所给家属出的一份拘留通知书上为什么没有说明被羁押多长时间?派出所的人说是现在跟他们没有关系,得经过检察院来处理我朋友的事情。那现在我朋友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意思是等待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再会有结果吗?大概得用多长时间才会有结果呢?是否判刑,判刑多长时间是不是就取绝于检察院的调查结果???麻烦懂这些知识的人帮帮我。我实在是对这些不懂,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