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https://video.ask-data.xyz/img.php?b=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6da07409dcbf6c81800a4cb0?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及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均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以上内容参考: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