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

农保的报销程序是:\x0d\x0a1.在县外就医治疗办理报销程序\x0d\x0a  在县外就医治疗时,可自主选择公立医院治疗,出院时需备好发票(原件)、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总清单,以上凭证须盖有医院印章。产妇需出示医学出生证明,补偿对象凭以上材料及个人身份证、医疗证、户口簿前往本中心核实后补偿。若身体未康复或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患者个人和伤口清淅影像资料(手机录影或照片)。\x0d\x0a2.县内住院补偿的程序\x0d\x0a  县内住院补偿的程序是:自主选择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入院24小时内持患者身份证、医疗证、户口簿到所入住医院合作医疗报账中心登记,出院时直接报销。\x0d\x0a3.如果在住院起的24个小时内,没有去登记,就不能报销吗?\x0d\x0a  如果在24小时内没有去登记,按市卫生局农合办的规定,新农合医保系统中,自动锁定,不能进行登记和报销,若要给予报销,医院必须办理有关申请审批手续,手续和过程比较麻烦,还有所有药品费用清单必须重新录入,给医院增加不少困难,但为了农民能得到补偿,还是可以有补救的办法,能得到报销,希望群众看病时能带齐有关证件提交给医院,这样才能给双方减少不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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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第2个回答  2018-07-26
新农合报销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第3个回答  2019-07-06

报销比例有具体规定:看门诊,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住院治疗,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第4个回答  2015-12-27
  新农合报销标准(以安徽省为例):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新农合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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