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合同刚一周,房东要挂牌卖房,并且不退已付房租!怎么办?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7年8月19日,我们夫妻两人在中介找到一处租房的房源,为两室一厅户型,签订了中介通用的租房合同,租期为一年整,即到2008年8月19日,并付三押一,共交2300*4=9200元房租,中介费2300*0.3=690元。当时的房间,尤其是厨房、冰箱,特别的脏,不过我长期出差,老公忙着考试,我们没有时间等,所以当天就搬进去了,而且狠狠的清理了几天脏东西。

2007年8月27日,房东突然电话通知我们,他要将房子挂牌卖掉,当时我们很生气,房东的说法是,赔偿我们一个月租金,也就是白住一个月,到时候搬走。听到这样的保证,我们想,还有一段时间可以用来找房子,所以也没有说什么。

在接下来的这几天,房东天天带人来看房子。我出差,老公白天上班,晚上才归,就这片刻的时间,也要不断的受到骚扰!

2007年8月29日,也就是今天,我出差快要回去了,我们想再找一套房子,搬出去。天天有人看房,实在是很麻烦。再找房子,必然又要交房租,所以我们致电房东,希望房东能把我们的房租退还,留一个月押金。可是,房东说,如果我们要搬出去,就算我们违约。他要我们等他把房子卖完后,再搬,这样才算合理!

请大家给评评理,有没有房子边出租边出售,然后卖完让人搬家的道理!他倒是什么都不亏,上海人真是精明啊!!!!

这套房子我们不可能再租了,天天有人看房,我们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困扰!可是,怎么样让房东把我们的租金退还呢?如果诉诸法律的话,是我们理亏,还是房东理亏呢?

反正,站在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我都觉得房东实在是太过分了,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一些建议!如果实在不退还的话,我们最后才会诉诸法律!

有以下的做法,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

1、既然房东把房子租给我们,我们就拥有房子的使用权,我要把外门的门锁换掉,不允许房东带人看房。

2、要么,他把房屋租金退还我们,然后他可以随便带人看房,我们在一个月之内找房子搬家。

或者还有其他的方法,请大家给意见啊!
房东在8月31日,信誓旦旦说不卖了,我们很高兴,跟他确认了三遍以后,9月1日,我们让我们的朋友搬过来和我们同住,结果,9月2日,他又说要考虑一周,看是不是卖掉,彻底晕死了!

1.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出租或承租双方可以提前一个月告之对方要收回房屋或者不在承租。否则要赔偿对方一个月的租金做违约金.这个条件是对等的,他最早提出来让你们白住一个月就是履行此条款.你们可以提出下个月搬走.要求退还押金及房款.

2.签定合同的内容没有规定你门需要配合其他人看房子,你们有权拒绝,持有合同就算警察或法院来了也得向着你们说话.

3.你已经租了该房,依法享有优先购房权,房东应该先询问你是否购买.否则拒绝其他人看房也是应该的.

4.再给自己留点证据,房东带人看房你得留证据,否则以后他死不承认他带人来看要卖房子,你去哪说理?换个锁,他要进来得写看房条:X年X月X日XXX带人来看房.

5.看房收费,我租房子花了钱,你说来就来?这是我花钱买的地盘!要进来先交费.公厕都收费,我这私人空间我又没邀请你,没个XXX元,别想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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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6

如果你已经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了房租,那么房东不能随意取消租赁合同或者要求不退款,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在合同中特别注明。你可以先去跟房东沟通,询问他们为什么要卖房子以及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试着跟房东协商,如果他们需要卖房子,可以让他们尝试先通过出租的方式,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找不到租客,再挂牌出售房屋。如果房东坚持要卖房子,可以自己去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例如是否有权利取消合同,是否应该退还房租等等。如果需要起诉或者仲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具体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
第2个回答  2007-08-30
1.租房卖房都是房东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你已经租了该房,依法享有优先购房权。
2.房东出卖已经租赁的房子,应当同时要求买主继续租赁期限届满,如果中途停租,则房东按违约赔偿。
3.你可以把第二个要求先提出,如果不答应,再提出以正常生活受干扰为由将自行更换门锁。不宜行动在先。
是经常遇到的问题,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