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如何起诉国外(境外)企业

如题所述

通过国内法院诉讼或者通过国外法院诉讼。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第一,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 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第二,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

第三,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

扩展资料:

立法体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财产保全;送达取证、判决和仲裁的相互承认和执行等司法协助活动。

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同民事诉讼其他程序的一般规定,都是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贯彻基本原则的精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涉外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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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2
第一,通过国内法院诉讼。
由于司法判决在国外基本上得不到承认执行,只能通过限制离境、扣留护照、缴纳保证金等方式来执行。在很多时候,被执行的自然人都提出不是公司员工或者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异议,执行时法院面临执行错误的风险。因此,如国外客户在国内无财产,且掌握不到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在国内单纯提起货款追讨诉讼的选择并不明智,赢了也收不到钱,有何用?
第二,通过国外法院诉讼。

通过国外诉讼追讨货款,主要障碍在于,国外诉讼成本高昂、周期超长、地方保护主义相当严重。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根据The National Law Journal 2014年数据显示,美国律师平均收费为349美元/时,律所合伙人律师收费为604美元/时。国外律师事务所也不愿意接受风险代理模式。另外,跨国案件的诉讼周期超长,如果债务方提起反诉,那时间就无法估计了。因而,委托国外律师在当地诉讼追讨应收账款,一般发生在案件标的金额巨大,且对方财务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对方没钱的话,胜诉也拿不到钱,只能是还未杀敌,已经自损八百。
所以企业出现货款收不回来的情况,建议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催收,“催全球” 提供全球账款催收服务,不成功不收取佣金,百度搜索“催全球”了解更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国外(境外)企业拖欠中国国内企业的货款现象,"赖账"的企业多起来了,国内企业往往束手无策,而根据中国的法律,可以在中国境内对在国内国外(境外)的企业提起诉讼,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在上海经常办理此类案件,鉴于涉外起诉与国内不同,根据实践简要介绍在在国内如何对国外(境外)企业提起诉讼:一、国外企业身份的确立:
起诉国外(境外)企业首先要向法院提交被告的身份资料,通过国外(境外)的同行调取企业的资料,并作好公证、认证,然后在国内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二、确立管辖法院:
目前由于法院本身力量所限,国内企业与国外(境外)企业的许多业务没有合同,所以一般法院对案件的管辖采取推诿态度,导致立案难,目前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讼材料的准备
1、双方的合同及订单。
这是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依据,确定是买卖合同或加工承揽等。
2、电子邮件的公证,涉外的贸易大多数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来往,涉及到合同、订单、欠款等等,对此邮件要通过公证,在公证处下载打印好。
3、对以上外文资料进行翻译。
4、提供货物出口的装箱单。
5、提供出口报关单。
6、与报关单一致的开具的形式发票。
7、提单。提单是最好的证明原告履行了交货义务。
8、对账单。
9、双方来往的函件。
10、催款通知或达成的补充协议。
四、法律适用
一般考虑国家主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当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张斌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4-08
国内公司起诉国外企业,是需要提供国外企业的主体证明文件,并进行大使馆认证
因被告资料能拿到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很多起诉是无法进行的
起诉国外公司,需要出具的资料有国外公司注册证书,股东董事名册,董事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4个回答  2019-04-08
在国内起诉国外的企业,国外的企业作为被告通常都是不配合的,所有需要对国外的公司查册,查册到公司的主体之后办理公证认证。在国内的法院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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