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卖集体南竹林,得资金七万,由组长管存,17年换届落选,至今未交出。请问这情况构成什么犯罪吗?

如题所述

这7万块钱是村集体的,既然是村集体的资金,也就是属于公款的性质。他作为一个小组长也算是一名干部,那么干部将公款挪为己有,不交出来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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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2
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是属于贪污集体财产的行为,假如是一直没有交出,就属于私吞公款,其行为可以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局举报,一经查实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将对其行为进行严惩。自己斟酌吧。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第2个回答  2020-05-12
这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犯罪,不当获利,必受惩处。
第3个回答  2020-05-12
属于侵占集体财产,构成贪污犯罪,应该到上级部门举报,让其返还集体所有的财产。
第4个回答  2020-05-12
确实构成了贪污罪,你们可先找他,要求他交那七万元,如果他拒绝,你们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此人,让这类害群之马得到应得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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