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已起诉离婚,女方不愿意离,请问这样女方上到法庭该怎样做?

如题所述

在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官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到半年后的第二次起诉立案开庭后法官才会下离婚判决书。 追问: 这样说吧,我们的孩子今年三周岁,在孩子一岁时,男方有外遇,这近两年的时间里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但之前我们没有登记离婚,直到今年年初我们才补办手续的。对于过去倘若我接受不了,就不会和他登记结婚。 回答: 我说话得重一点了:未婚先孕,首先已经让男人在心理上不懂得珍惜女人了,因为社会上形势就是这样的,得到太容易了大多不懂得珍惜的。我不知道你们谈恋爱谈了多久,但可以肯定的是你之前没有为自己考虑过,单凭这点你就为他付出了很多,后面再加上一个孩子,可以说,你能为他付出的你都付出的。如果真不想离婚,可以从感情亲情上面去感化沟通,当然不能以硬碰硬的。(在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官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到半年后的第二次起诉立案开庭后法官才会下离婚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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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8
  如你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话,可以再对方起诉你后,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自然不会支持对方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
  同时,建议和对方做好沟通工作,恢复夫妻之间的感情,这才是长久之计。
第2个回答  2018-07-31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如果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又无上述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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