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种植物都有拉丁学名? [花鸟鱼虫]

如题所述

原因很简单,同一植物在世界各地的叫法不一样,怎么研究呀.比如:益母草(Leonurus heterophyllus),东北地区叫坤草,江苏叫田芝麻,浙江叫三角胡麻,四川叫青蒿,福建叫野故草,广东叫红花艾,广西叫益母菜,青海叫千层塔,云南叫透骨草。这是同物异名的一个突出的例子。又如我们常见的观赏植物丁香,是木犀科的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它原产在我国,而草药里有一种丁香则是桃金娘科的一种常绿乔木,这种丁香原产印度尼西亚。两种丁香互不相同,这是同名异物的一个突出的例子。一种植物的叫法混淆不清,这给植物学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中造成了许多的困难。 直到1768年,瑞典著名的植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1707—1778)在《自然系统》这本书中正式提出科学的生物命名法——双名法,这个问题才得以解决。双名法就是使用两个拉丁字构成某一生物的名称,第一个拉丁字是属名,而第二个拉丁字是种名。 采用拉丁语是因为欧洲各国的语言多多少少都与拉丁文有关系,学习起来较容易;再者,拉丁文算是一个已经死掉的语言(没有国家将之当作国语),语法不会再发展,比较固定,也比较容易被各国接受,不至于有政治立场。当然还有其它语法严谨等等的好处,所以拉丁文学名就变成每种植物的身份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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