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1、被告人丁某为了私利,于1999年2月向国外情报机关提供我国有关重要情报,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此案由A市B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由B区检察院向B区法院提起公诉。B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丁某犯间谍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丁某不服,向该市 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畸轻,遂改判丁某死刑,并报请省高级法院核准,待省高级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请指出本案在诉讼程序方面的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1个回答  2007-09-23
错误一:国家安全犯罪应由国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应由公安机关侦查

错误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应该由中级法院管辖,不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错误三:基层法院不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本案中基层法院判处丁无期徒刑错误

错误四:丁某上诉后,二审法院不能加重对其的刑罚,本案中院改判丁某死刑错误,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错误五:判处死刑的案件除经上级法院及高院核准,还须经最高院复核,本案中未经最高院复核,高院院长直接签发死刑令错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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