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两报告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主要内容

“三书两报告”制度是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

(一)《责任分工报告书》。根据《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规定,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发送报告书,向局党组报告其所负责的专项工作及落实责任制的工作安排和建议。

(二)《牵头任务函告书》。 根据《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规定,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机关各牵头科室发送函告书,明确各牵头科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任务、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职责要求。

(三)《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根据各条线上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向局领导班子成员或牵头科室发放建议书,督促局班子成员、各单位及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本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整改工作。

(四)《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每半年,各科室(处、所)要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

(五)《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每半年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送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

扩展资料

工作要求

(一)成立由局领导及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的具体工作。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处、所)负责人,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好各自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三)按照“当好主角不缺位,当好配角不越位”的要求,牵头科室(处、所)要主动负责,按照责任分工的任务要求,主动牵头落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各相关科室(处、所)积极做好配合,邀请市派驻纪检组及时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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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6

“三书两报告”制度是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工作机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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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3
三书:责任分工报告书、牵头任务函告书和落实责任建议书。
在年初责任分工完成后,向党委、政府领导发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报告书,分别报告各位领导所负责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和当年抓责任制落实的工作安排;同时给各科室发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任务函告书。
在年中,给党政领导发送落实责任制建议书,请领导对分管的专项工作和下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了解,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
两报告: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的报告制度。
在年底考核前,党政领导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向单位党委做出专题报告;各牵头科室负责人向本单位纪委报告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三书两报告”制度是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
(一)《责任分工报告书》。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寄发的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所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和落实工作安排及建议。
(二)《牵头单位(部门)任务函告书》。 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单位所属的牵头单位(部门)寄发的函告书。主要内容包括:牵头单位(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任务、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要求。
(三)《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根据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向领导班子成员或各单位(部门)寄发的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或单位(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对分管单位 (部门)及所属人员的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
(四)《牵头单位(部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部门)向本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交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部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每年报告两次,年中报告上半年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年底报告全年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领导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向本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交的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下阶段的初步打算。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需报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备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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