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字形路口我由北向东左转,对方由东往西直行,在路口时双方都注意到了对方车辆都在路口停了下来,见对方也停了下来我左转就先行转弯,在快转好弯到达直行车道时,对方快速起步并以其左前大灯及前保险杠撞上了我的左后叶子板跟后保险杠,这样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是不是要算对方判断失误或者操作失误啊?因为虽然是左转要让直行的,但是他直行停下了让我先行的,而且我左转也快进入直行车道了对方起步才装上的我。交通目前也无法认定责任,先把车拖走了,让周一去大队处理。
为左转车辆全责,转弯的机动车需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