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不合理,因为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工资条和工资明细表之类的,我们就无法了解自己在这个月拿到的工资究竟是包含哪些部分的?
有很多人的工资属性比较复杂,岗位基本工资可能就有两三千,但是加上各种绩效津贴、奖金、高低温补贴以及加班费等等加在一起可能会有五六千以上。而这些钱如果没有工资明细表或者工资条一类的罗列出来,那我们对每个月工资情况就完全无法了解,也没有办法去进行申诉。
如果老板少给我们发了一两千块钱,我们也没有机会去跟老板询问情况。只能够自己在心里嘀咕一下,这个月为什么会扣钱,究竟是出现了什么问题,导致比上个月差那么多?此时就没办法去对证了,所以这是不合理的第1点。
其次是如果没有工资条和工资明细表,那我们发的工资是哪一个月的就搞不清楚了。有些时候公司可能会拖欠一段时间的工资,老板一次性把好几个月的工资全部发给我们,而这些钱里面包含了几个月他也没有说明。我们发现少给了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去进行申诉了,因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表明老板拖欠了我们哪一个月的工资,这是不合理的第2点。
如果我们发现老板少给了工资,并且还并不打算再发给我们的时候,我们是可能会需要向劳动局以及法院申请仲裁或者起诉。但是我们手上却并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自己被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所以起诉也没有半丁点的作用。
当我们被辞退之后,本来可以领到较多的失业赔偿金的,但是因为我们的工资明细表上面完全没有详细情况。所以此时可很有可能会按照合同上所签订的工资水平来进行补偿。而合同上的往往是基本工资,对于其他的各种绩效奖金之类的是无法进行计算的,所以最终我们所获得的赔偿势必会少很多。
所以当我们发现公司给我们发工资没有工资明细表,也不发工资条。那我们应该向公司进行询问,不要坐以待毙,应该主动出击,避免公司在背后使诈。它之所以存在这些情况很可能并非是其疏漏,而是想套路我们,让我们的利益受损。所以千万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应该把各种证据充分的保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