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被撞对方全责,我车是二手车未买车损险,有一手车主购车发票为21万元,现修理厂维修费报价为6万元,现对方保险公司推定全损,但以不能提供买二手车时的发票为由,不按正常折旧标准计算推定全损,正常折旧后应为10万元左右,现定价为7万元,并且还要我支付修理厂定损的拆解费等费用5000元和以后他们过户的税费,我买的保险和全责车为同一家保险公司紫金保险,他们的理赔员以我方有意全损的心理,故意以修车为由一再让我方降低条件从而压抵价格,一下说全损,一下说修车,修车又不更换事故损坏的相关部件一再让修理厂降低修理费,本来7万的修理费报价被压减为6万元,因我方无法接受他们的方案,他们就久拖不处理已有一个月,现在车还停在修理厂,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车是别克GL8 2.5排量,上牌时间:2008年8月份,现为公司户
你好,鉴定的话应该是鉴定被撞之前的价值吧,被撞后肯定不值钱了,而且被撞也是对方的责任,还有我找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的价格对方保险公司能承认吗?鉴定费用有谁出,大概多少钱?谢谢!
追答如果要请第三方机构鉴定的话,这个钱得由自己来出,前提还必须是权威的,具有一定资质的机构。至于多少钱得视车辆具体情况而定的。另外,如果你的担心鉴定之后保险公司不承认,你可以直接让保险公司去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