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复核的区别?

如题所述

1.定义不同:

行政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

2.程序不同:

相比复议区别在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拿立案监督程序来说,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

3.对象不同:

行政复核是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4.目的不同:

行政复议的申请事项是 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申诉,目的是维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行政复核的申请事项是对监察决定不服,主要是对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

5.基本制度不同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扩展资料:

复议申请人的权利:

    申请复议权

    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申请回避权

    撤回复议申请权

    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复议申请人的义务:

    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链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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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2

1、强调内容不同:

行政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

行政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2、对象不同:

行政复核是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3、主体不同:

行政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复核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再次进行复查核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扩展资料

复核详细解释

1、审查核对

2、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在我国指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做再一次的审核。(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的审核程序叫做核准)

3、复核与复议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而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4、在测量心理学中,为了检验所选出的项目性能是否真正符合要求,有时需选取来自同一总体的另一样本再测一次,并根据结果进行第二次项目分析,看两次分析结果是否一致。这种在两个独立样本中进行项目分析的过程叫做复核。

5、在银行业务中,复核就是校验交易,通常用在对公业务中,由于对公业务金额数量庞大,需要另一个柜员进行复核,如财政非税业务中,一个柜员做了缴款书录入交易后,由另一个柜员做缴款书复核交易,这样保证金额,数据的安全性,复核柜员不能与录入柜员相同。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复议

百度百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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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2

区别:

1、强调内容不同:

行政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

行政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2、对象不同:

行政复核是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3、主体不同:

行政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复核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再次进行复查核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扩展资料:

复议和复核主要用在程序事项。二者定义:

1、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

2、复核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所做出的决定的审查,复议是指公民在被行政处罚后不服的,向该机关的上级领导机关申请复议,是一种权利救济途径。

参考资料:复核_百度百科  复议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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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1-17

1、复核与复议的区别:

(1)时效不同

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

(2)意思不同

复核: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普通意思:再次审核一次。

复议: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3)法律效力不同

复核发生在决定前,对决定的初步决策具有影响效力;复议发生在决定后,只对决定的二次校核具有影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复核

百度百科-复议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复议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2、行政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而进行审查核对,也就是说复核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再次进行复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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