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张三担保向李四借钱,李四未拿钱而是为张三担保向担保公司借钱,如果张三逃跑,我如何应对?

张三现在潜逃中,本人担保时的欠条什么都没有约定,就是简单某某向某某借款多少元,下面就是借款人、担保人签字与日期。本人在担保后李四并没有直接把现金给张三,而是又为李四担保相同金额的钱,向担保公司借钱。现在担保公司找李四要钱,李四找我要钱。因为我没有看到李四给张三现金,也没有看到担保公司的欠条,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保障自己不被他们欺骗?如何才能免除担保责任?

因为你担保的是李四借钱给张三,你要有证据证明李四没有借钱给张三的事实,那么你就没有责任。追问

我只是没有看到李四给张三现金;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找到了张三,张三能证明钱不是李四直接拿的,而是担保公司拿的。这个两个哪个可以成为事实?在或者我得到李四说钱是担保公司拿的录音,这个算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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