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在中国保税区建立办事处的增值税税收问题

美国的一家公司想要在中国保税区内建立办事处,从中国国内小部分供应商以及国外大部分供应商购进货物再出口到其他非中国地区。
问题一:从中国国内和国外供应商购买货物和出口的时候需要在中国缴纳税金么?
问题二:如果需要,需要缴纳哪些税金呢?
问题三:另外出口的时候是否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问题四:如果是在保税物流园区成立办事处,针对以上三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木有高手知道咩?

您好!希望我一下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问题一:在中国国内进的货需要交纳17%的增值税,也就是说,进货时需要供货商提供给你增值税发票。你的单价里是要含税金的。
国外购买的货物,因为你是在保税区内,可以通过手册进行免税进来,然后不行进行国内销售,必须要出口到国外。如果做国内销售,就需要缴纳关税,根据产品不一样,可能缴纳的比例就不一样,有的关税相当高。
问题二和问题三:你从国内买来的料件,拿到增值税票以后,需要每月认证,当做你的进项。根据你当月的销售情况,出口部分要有进项税额转出,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话,当月你就要缴增值税;并且根据增值税要缴纳增值税的11%的其他税种,比如城建,教育附加。
如果你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话,你就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并且,出口了的产品一定要及时的通过电子口岸提交到外管局和国税局,以便尽快的获得信息,正常退税。
问题四:现在的保税区和物流园区整合了,都是一回事情了。
但是你也可以这样做:
把国内贸易部分通过物流园区,用手册进材料,然后出口。这样也没有增值税也自然而然就没有出口退税了。但是一进一出的通关费用要核算好。
如果料件多的话,可以操作,料减少的话,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定。
还有什么问题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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