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收农村医保不参保的性质

如题所述

村委会没有权利剥夺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权利。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属于村民的个人权利,其它机构或组织没有权利要求村民参加或阻止村民参加,一切都属于村民自愿,所以村委会没有权利剥夺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权利。
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是由中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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