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发票是我的名字,但是都丢了房产证还能办理吗?

房屋已满十年了,但是我一直没有去办理房产证,现在还可以补办吗?
具体需要那些流程?

当发现购房合同丢失了之后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这是唯一途径,否则就办不了证。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丢失后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进行。在不同的阶段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这三种:

1、未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即可。

2、已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购房合同,那么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处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做预售登记。

3、已做完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之后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因为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了新的合同,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扩展资料:

购房者购房的重要凭证之一,购房者在办理产权证、落户或提取公积金时,都必须要出示购房发票。另外,如果将来要出售这套房子,也需要用到购房发票。

1、首付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

2、全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明确发票开具方、发票取得方、金额、发票编码等信息,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但是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不可以重复开具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25

一、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6、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二、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扩展资料: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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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4

能办理。

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扩展资料

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备注:

1、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2、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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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3

可以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扩展资料:

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材料及注意事项: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申请补办报告,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遗失启示,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委托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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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7-24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扩展资料:

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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