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60平方以下条件的住房困难户38户,我家符合以屋换地条件,现在省和市和区都通过,村里投票决定是否批准建新房,只要村民同意就能建新房,可是村民只顾个人利益,宁愿卖地也不肯通过,怎么解决。
需要请律师写个法律证明吗?公示到村里。我总不能起诉所有不通过的村民吧!
通过率需要占全村村民人数一半以上
需要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投诉吗?
一、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农村住宅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三、现在农村正在土地确权登记,农户按一户一宅原则进行登记。
现在土地确权就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来进行的,以前已经建的,那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现在还没有建的,如果是多出来的宅基地,再建肯定是违反政策规定的,将面临回收。或拆除旧宅,在新的宅基地上按规定再新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