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交单日期指的是哪天?

我们的船是9月15日开的,我们的全套单据是9月26日寄给香港汇丰银行的,但是开证行是迪拜的银行,到9月29日为止香港的银行还没有将单据给迪拜当地的银行寄走,信用证的交单时限是开船日15天内。我想问一下具体的15天内指的是我们在15天内寄出单据,还是香港汇丰银行寄出单据,还是要迪拜的银行收到单据????谢谢各位高手了!

信用证交单日期的最后期限是提单日期后的15天,即9月30日。

如果你们自己到银行交单的,那银行签收回单的日期是交单期。如果你们是挂号邮寄的,那么银行收到后签收邮局的回单的日期被视为交单期。与开证行迪拜的银行无关。如果是非限制性议付的信用证可以交给国内任何一家银行。你9月26日寄给香港汇丰银行,如果30日邮件未到达银行,你们的交单就过了有效期了。

拓展资料:

信用证交单是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根据信用证条款不同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

一种是两次交单或称预审交单,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收到运输单据,可以当天议付并对外寄单。

另一种是一次交单,即在全套单据收齐后一次性送交银行,此时货已发运。银行审单后若发现不符点需要退单修改,耗费时日,容易造成逾期而影响收汇安全。因而出口企业宜与银行密切配合,采用两次交单方式,加速收汇。

单据限制有哪些?

时间限制:

信用证交单的期限由以下三种因素决定:

(1)信用证的失效日期;

(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期;

(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受提交单据的义务。

信用中有关装运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地点限制: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

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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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1
信用证交单日期的最后期限是提单日期后的15天,即9月30日。如果你们自己到银行交单的,那银行签收回单的日期是交单期。如果你们是挂号邮寄的,那么银行收到后签收邮局的回单的日期被视为交单期。与开证行迪拜的银行无关。如果是非限制性议付的信用证可以交给国内任何一家银行。你9月26日寄给香港汇丰银行,如果30日邮件未到达银行,你们的交单就过了有效期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9-30
你单据必须在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寄到香港汇丰银行,香港汇丰的收单日期就是交单期。超过9月30日交单期,该证即被视为失效。
不知你说的香港汇丰银行是指你当地的汇丰银行分行还是位于香港的汇丰银行。一般来说,由于邮寄过程不是寄件人可以控制的,因此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应该规定为在交单人当地才妥当,这样才不至于发生交单人无法控制交单日期的事情。
交单日期是香港汇丰收到单据的日期,与他们何时寄出单据给迪拜开证行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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