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我在路口等红绿灯,刚绿灯起步走了2.3米。对向左转弯车道突然一辆电三轮闯红灯与我相撞。交警会怎么划分责任 对方当时所在位置是我盲区 等看见是踩了刹车还是撞到了 但看车的损伤情况 应该是对方撞到我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到严格责任,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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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2016年10月29日常女士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与李先生驾驶的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常女士腰椎一节压缩性骨折住院。经交警调查,机动车一方是在双黄线违章掉头,非机动车一方是横穿马路,双方均有责任。警方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因常女士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一万元,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予以常女士赔偿医药费八千元整,车辆损失费一千元整,误工费及其他费用一万五千元整。
  

如何认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交通事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费没有超过一万元,车辆损失小于两千元,人身赔偿小于11万元,属于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且双方责任明确,事实清楚,因此保险公司给予了相应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6

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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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1-2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第4个回答  2018-08-31
注意到你说的是“对向左转弯车道”。在你刚起步走了2.3米的位置,应该连自己这边的人行横道都还没通过,就与对向左转弯车道而来的车子相撞,你确定吗? 路口有“左转弯车道”之说吗?应该是左转弯待转区吧?但那个位置是你的盲区吗?请补充说明,最好作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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