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资格的5年社保是怎么理解的?

非广州户口。。08年6月开始缴费,17年3月换工中断3个月没交费,6月起再缴费。。。这样可以购房吗?

广州购房资格的5年社保是购房之日前5年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非广州户口,08年6月开始缴费,17年3月换工中断3个月没交费,6月起再缴费,不满足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不可以购房。

扩展资料: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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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7
现在来说是没有,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或社会保险缴纳。 起算点:购房之日当月已纳税或缴交社保的从当月计起,否则从前一个月计起。 要是2016年9月有断缴过,现在肯定不符合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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