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居民可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假如可以继承。
1、那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宅基地吗?
2、可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旧房改建和翻造房子吗?
3、享有永久的居住权吗?
4、房屋日后可以进行买卖吗?
5、房屋需要过户登记吗?会有房产证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房屋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里人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因为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而且是一户一宅。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宅基地,但是在该宅基地上再建造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不能取得产权,当然继承所得住宅可以买卖,继承的农村住宅可以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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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2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房屋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2个回答  2012-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里人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因为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而且是一户一宅。但是,城里人可以继承农村住宅,因为房地不分,当然的可以继承该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宅基地,但是在该宅基地上再建造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不能取得产权,当然继承所得住宅可以买卖,继承的农村住宅可以办理产权证,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到我空间留言,有空再回复你。
第3个回答  2012-01-12
农村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只分配给当地的农村居民,城市户口居民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1-13
肯定的告诉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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