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创建科举制。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
开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科举考试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隋炀帝创立进士科这一历史事件,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进士科的创设,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兴学堂,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整整存在1300年之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