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两个案由跟人打官司,对方一律师在一年当中两次出庭,第一次是以律师身份出庭,第二次是以无业公民身份出庭,在法庭上她说她当时已经停业两年了,我没有反应过来,但事后翻出二月份的判决书,她在二月份还是以律师身份出的庭,我很是纳闷.而且她以公民身份出庭的时候很可能是在产假期间. 我很想知道这种律师以前后以两个身份代理案件,在律师行业来说,允不允许有没有什么规定,对于判决结果会不会有影响.律师法中规定,凡律师不得以公民身份出庭,否则将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