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政治思想比较保守,宋神宗时,王安石当政,行新法,他极力反对,写诗讽刺。结果被新派官员弹劾诽谤朝廷,捕之入狱。后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时一度迁为翰林学士。又贬惠州,远徙琼州。终逝于常州。
介绍一下有关他被贬黄州的乌台诗案:
苏轼后来被调任到徐州(今江苏省铜山县)、湖州(今浙江省吴兴县)。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在他移任湖州的第三个月,有一天,突然闯进一位朝廷钦差,不容分说便把他捉拿进京,原来是一群和苏轼有嫌隙的御史,为了讨好王安石,便指称他在诗文中歪曲事实,诽谤朝廷,并请皇上下令司法官员判他的罪。不久,苏轼就被送人狱中,这就是著名的 "乌台诗案"。
苏轼在杭州作通判时的确作了不少诗讽刺新法,譬如《山村五绝》的第四首:"杖黎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这首诗就是讽刺青苗法的执行不力,官吏强迫农民借钱,然后又在当地开设赌场、妓院,把钱捞回来的丑恶行径。但这毕竟是诗,本不应构成罪状,但是围绕新法所进行的严肃的政治斗争己演变成争权夺利的宗派斗争,苏轼的诗得罪了那些青云直上的新贵,就难免获罪。
对苏轼的审问进行了一百多天,苏轼的政敌李定等人,千方百计罗织罪名,妄图把苏轼置于死地,他们的卑鄙行为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
除湖州、杭州等地的百姓请和尚念经为苏轼祈福外,前太子少师(太子的老师)张方平、前吏部侍郎范镇 替他上疏求情,于是情势缓和下来。再加上神宗原本就喜爱他的文学,又有生病的曹太后(神宗祖母)为他说情,最后只定了苏轼 "讥讽政事"之罪。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神宗皇帝判他流放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县),苏轼终于免于一死。
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刚到黄州,生活困难、没有薪傣,连住的地方都成问题。后来,只好暂居定惠院里,天天和僧人一起吃饭,一家大小靠仅剩的钱节俭过活。老友马正卿实在看不过去,替他请得可城东营防废地数十亩,让他耕种、造屋。他汗流陕背地在东坡上辛勤耕作,妻子王氏则在一旁打下手,夫妻二人同甘共苦。
由于苏轼亲自在东坡开荒种地,所以便对这个曾经长满荒草的地方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赞扬这东坡如同山石般坎坷坚硬的道路,要自己也必须不避艰险、乐观地在人生坎坷的道路上前行。他把东坡看做是自己个性的象征。辛苦一年后,苏轼在东坡旁筑了一间书斋,命其名为 "东坡雪堂",从此自号 "东坡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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