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缺点是什么

如题所述

缺点:法家认为君主高于法,法家所谓法治其实是人治;法家所认定的是等级法,没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

法家论述以人为本,根本目的是“用民”。《商君书·算地》说得更直白:“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也就是说,治国者讲爱民、利民等不过是手段,目的在于用民。

扩展资料:

商鞅时期,法家分为势、术、法三派,商鞅属于法家的法派。在法家三派中,商鞅是最注重法律的权威的。他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不分贵贱,执法极严,曾在渭水河畔一日斩杀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就连当时的太子嬴驷违了法也难逃被制裁的命运。

在法家的另外两派中,或多或少还留有人治的后门,比如以申不害为代表的术治派,他也建立了一套法律,在韩国实行变法,但他那套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于君上,而商鞅的法律,连君上也可以制裁。

法治派,是法家中最注重法制的一派,他们建立的法律严格杜绝人治,不依赖任何人,所以只要一个国家接受了他的治国理念,这套理念便具有了生命力,不依赖任何人,即便君主无道,也有法律约束他们,不至于很快亡国。

势治派或术治派就不行,他们依赖居于上位的执行者,君主贤明,法律就能执行,国家便能强盛,君主不贤明,法律就成了摆设。

商鞅建立的法律使秦国很快强大起来,但商鞅的下场却极为凄惨,他建立的法律是脱离了人治的,也是脱离了人的情感的,孝公死后,嬴驷即位,以谋反罪将其车裂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家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刘泽华:法家眼中的以人为本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1-07
首先我们应看到韩非的法制不是建立在权术的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法","术","势"的基础上的.而这里的法是指完整的法律,术是指"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罚不遗匹夫",势是指的人应该有合适的岗位和权利(执法者);而总体来说韩非的法制是建立在执法的人以法律为准绳,"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罚不遗匹夫",来实行赏罚,约束人们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制的社会.而在那个历史条件下,皇帝的意志代表了法律,但是皇帝的行为却不能等同于韩非的法治,当然用权术来形容可能恰到好处.

另一个方面,严厉处罚违法的臣民,而不能保障守法的臣民不受非法的侵害,是一种执法不严的表现.怎么会涉及到法治的思想呢?况且从前的执法者和行政者是合为一体的,怎能保证执法的公正呢?因此以上都构不上是韩非法家思想的致命缺陷.而我个人觉得法治最大的缺陷在于缺乏对执法的人的监督;韩非提出的很多关于权势的理论就是要对执法者执法权利的一种约束方法,执法者无法对自己进行监督,而执法者的权利又大于法律,包括现在也是,怎么会做到执法公正呢,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他没有办法讲清楚这一点,而是从如何约束大臣这个角度来讲的,虽然局限于历史,但仍不为对法治思想的一个补充.

完整的法治是需要执法公正,却又在于执法者是否公正,作者提倡:
首先必须彻底摈弃其中的权术思想。
其次要建立健全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法律体系,尤其是要针对中国人特别善于钻法律空子的特点,在立法时必须尽量严谨。
最后是必须将监督公正执法的大权从过去的极少数统治者手中转移到广大的公民手中。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法家不足的地方。
1.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
2.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追问

和儒家相比呢

追答

儒家以性善论为出发点,强调通过道德感化和行仁政来治理民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07
法家。不适应中国封建制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