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6月12号在一家单位上班,未签定劳动合同,到2011.9月22号公司把我辞退了,我该怎么获得赔偿??

如题所述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的差额。无辜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纵横法律网 马国华律师追问

真是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真的是很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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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7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
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时效问题。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7
你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方式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你本人7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纵横法律网 袁丽萍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12-26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获得赔偿。可以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追问

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啊。还有具体的赔偿是什么?

第4个回答  2011-12-26
那有事实劳动合同呀,找到证人及相关的证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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