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江苏交了5年的社保,现在要到上海工作了,该怎么处理?

我的户口是在江苏启东的。
以前在江苏昆山上班5年,交了5年的养老保险,现在辞职了,去了上海工作,新公司是可以交社保的,请问下:
1、我是江苏户口,在江苏交的保险,满了一定的年数是不是就可以了,需不需要从昆山转到启东?
2、能把江苏的5年转到上海,到了上海接着那5年继续交第六年?
3、如果在上海交了几年后,能转到江苏?(是不是只能转自己缴纳的那部分?)

可以转移社保关系。

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三、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前本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个人欠费后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同时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转出包括参保人员原欠缴年份的单位缴费部分。

参保人不补缴个人欠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的各项手续,其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社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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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6
可以转的,不过要你在上海交社保达到一定年数,东莞是10年。
第2个回答  2011-12-31
1、全国社保都是可以累计的,更何况一个省。
2、到上海可以直接缴,不用转来转去,除非你打算以后都不回苏州,在上海退休,那就转上海。
3、等到不缴了以后,可以把上海缴的转到江苏,个人记账部分全额转,统筹也会转一部分,但是也是转到江苏的统筹里,跟个人账户无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28
不管你在哪里交,现在是全国联网的,全国各地累加在一起够15年你就可以领养老保险了。你在昆山交的部分可以转到上海,现在统筹部分也给转一部分。等你到领养老保险的时候,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可以在你户藉所在地领,另一个是在你交满十年的地方领。所以你现在在昆山交的部分你可以现在转到上海,或者可以不转,这个无所谓的,因为你的养老帐户只有一个,无论在哪里交都是交在一个帐户里。就比如说你在银行开一张卡,不管是在昆山存钱还是在上海存钱,那这钱都是在你的帐户里。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11-12-31
基本规则问题上面各位都说了 我补充一点建议
你现在去了上海 最好把社保关系转到上海 这样一来是公司交付社保 保障全面 而且自己支付的费用也会减少。
地转到上海后 在缴纳社保是累计计算的 所以是继续交第六年的
在你有需求的时候 社保关系是可以在国内任意省市中做转移的 而且是全额转 不会是自己缴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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