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请进,帮帮忙。。关于会计关系。。

我是2011年毕业的,毕业前想把在云南上学时考的会计上岗证转回来,可是那个时候江苏省在忙数据采集更新什么的,那个证是09年考的,目前还可以转回来吗?怎么转?我从拿到会计证就一直没有继续教育,那时候还在大学里面。
现在该怎么办?请高手帮帮忙?我是扬州人,目前工作于苏州做出纳。

  你先要到云南当地财政局咨询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作废,若没作废赶快在当地补继续教育,温馨提示:若你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国家承认)的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凭毕业证书可以免掉当年的继续教育(相当于免教)。 一切补齐后再办理跨省调出:(因为我是苏州地区的,不知云南和苏州地区是否有所区别,供参考)
  跨省调出:
  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4.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到苏州地区:在你单位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跨省调入:
  跨省调入:
  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
  5.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办事程序: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 持证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
  政部门办理。(其中:苏州市级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苏州市区[不含吴中、相城两区]的部省属单位向苏州市财政局申请)。
  2. 持证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办理。
  承诺时间: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具体详见各受理窗口公示]。追问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
这两个表是在网上下载的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26
不继续教育的话,估计会失效了吧。打电话给财政局问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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