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3万,如果他起诉我,法院强制执行,我有一处20万按揭房(唯一一套生活房)法院会查封么?

是否涉及 超标查扣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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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根据司法解释,执行的时候唯一的生活房是不会被执行的,但是原告可以申请冻结你的银行账户,扣押你的汽车等。
不能机械的认为财产保全的标的比欠款的数额大就不能冻结,如果你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提供保全的,可以扣押你的房产的相关凭证,你就不能卖房子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7
不会的
第3个回答  2011-12-25
第4个回答  2011-12-26
会的
纵横法律网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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