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人工养殖的中华鲟。
1982年国家有关部门组建了专门的机构中华鲟研究所,开展中华鲟人工增殖放流方面的工作,以弥补葛洲坝建设对中华鲟自然繁殖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农业部所属的长江水产研究所也陆续开展了30多年的中华鲟人工增殖放流工作。
在长期的增殖放流实践和误捕误伤个体救护等工作中,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蓄养有一批不同年龄的中华鲟群体,接近性成熟个体(8龄)具有一定数量。
并且自2009年起,中华鲟研究所和长江水产研究所相继取得了中华鲟全人工繁殖技术的突破,实现了淡水人工环境下中华鲟种群的自我维持,这为中华鲟人工种群的扩增和自然种群的保护奠定了物质基础。
中期目标介绍
到2030年,中华鲟自然种群得到有效恢复,生境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关键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人工群体资源得到扩增和优化,实现人工群体的自维持和对自然群体的有效补充。
1、维持原有规模的中华鲟人工保种群体数量,增加高龄个体的数量,其中15龄以上中华鲟个体数不少于5千尾,8龄以上中华鲟子二代个体数不少于2万尾。
2、维持养殖平台和半自然野化驯养基地的正常、高效运行。
3、继续扩大增殖放流规模,确保中华鲟每年放流数量不少于10万尾,且放流个体来自不少于30组父母本。
4、自然或人工产卵场环境得到改善,野生群体数量逐步上升。
5、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华鲟遗传资源库,有效保存中华鲟生殖干细胞和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