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模拟法庭被告答辩状、证据目录、不应当返还的法律依据。

渤海市宇宙物流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04日注册成立,股东2人,分别为张燕,任海。2010年2月9日,宇宙物流有限公司在《月球周刊》刊登一则招聘启事,王强看到广告后,于2010年2月10日,于宇宙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入股协议书,约定“从2010年2月10日,王强入股2万元,期限3年,王强自入股之日起到宇宙物流公司处上班,共同经营本公司,并配合其他股东定期参加股东会议;公司经营时的重大决策问题务必提请董事会决策,股东必须参加半数以上;入股资金不得随意抽回,但经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本公司股东优先购买;公司总经理负责每年底将公司经营及收支情况进行统一核算,对各股东进行分红或分担债务、债权”。王强、宇宙物流公司在该协议捺印、签章。2010年2月13日,王强向宇宙物流公司交款2万元,宇宙物流公司出具收据一份,载明收款事由为合伙入股。后来王强发现公司经营存在严重问题,账目混乱,逐提出退股申请未果。便起诉至辖区环海区人民法院,要求宇宙物流公司退还所交的款项2万元整。 宇宙物流公司地址:渤海市环海区海洋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张燕职务董事长。王强 男 汉族 1978年3月8日生 住址:渤海市环海区海洋大道10号

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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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0
内容太多了……可到百度搜索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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